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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镇防汛应急专项预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lzz/2025-000011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李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5-08-12 [ 公开日期 ] 2025-08-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防汛应急机制,保证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全面提高防汛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死人、少伤人,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2、结合本镇实际。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和防、避、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把保障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及时预警和转移人员。加强节水宣传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增强水资源忧患意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组织分工和统一指挥,统筹线面,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分头负责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按照发生灾害时反应迅速、指挥有序、措施有效的要求,建立应急机制,落实防御和应急措施。

4、以自为战,自我防范。充分考虑山洪突发、暴发和本镇实际情况,增强自我防范的意识,提高防御能力,落实灾害“以自为战,村自为战,预警到户,责任到人”的自然灾害防御机制。

5、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二、基本情况

李庄镇,地处郯城县北部,东与临沭县曹庄镇接壤,南接庙山镇,西隔沂河与罗庄区相望,北邻临沂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面积141.52平方千米。李庄镇境内有3条河道,沂河、武河、白马河,属沂河水系,境内沂河河道长25千米,武河河道长8千米,白马河河道长5千米。汛期极易发生水涝灾害。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防台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防汛抗旱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职 责:

1、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防汛防台工作规划、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编报总体工作预案,审核专项预案。

3、负责组织落实各村、企事业单位防汛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负责组织开展水库河流、堤防、水闸等设施及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和建设工地、工棚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农居防灾能力调查,督促指导农居险户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配合开展避灾场所建设及鉴定,并加强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监测预警工作,确保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各防汛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实施人员转移方案,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漏一处、不存死角”。

8、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乡村切坡建房、切坡修路等危险地段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已发生安全隐患的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加强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10、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落实设置宣传标牌和发放明白卡等防汛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防汛演练。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镇防指根据工作成立防汛防台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水利站,于洪伟任办公室主任。社区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社区两委成员、物业服务人员、党员、社区居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另外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交通管控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善后工作组、舆情管控组等。

1综合协调组

职 责:

1、组织起草镇防汛防台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及有关规章制度,编制防汛预案,组织演练。

2、协调联络有关村(单位)做好防汛工作,具体组织防汛检查,督促各村(单位)落实防汛安全措施,协助查处督办防汛安全事件;

3、指导村里落实巡查、预警、人员转移、灾情上报工作;

4、负责汛期防汛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工作动态,当好领导参谋;

5、组织人员对水库、堤坝、涵洞、地质灾害监测点、城镇公用设施、在建工地等进行全面检查、巡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险工险段,确保安全运行。

6、对水位较高的水库河流,做好预泄、预排,疏通渠道,防止内涝;

7、负责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通讯联络系统的维护更新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通畅;

9、及时掌握联村汛情动态信息和防御抢险情况,灾情统计信息报道及时。

10、做好镇防指及上级交办其它工作。

2抢险救援组

职 责:帮助受灾村或企事业单位做好人员应急转移工作,必要时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性转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3交通管控组

职 责:应急救援期间治安交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转移受灾群众,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辖区稳定。

4、医疗救护组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造成或事件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受伤实施救治,重伤员送达医院救治。

5物资保障组

职 责:1、发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灾情,做好防台抢险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及防台抗灾先进事例的报道。2、为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人员提供生活、车辆、物资、器材、设备保障。

6、善后工作组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和赔偿、征用物资补偿工作;负责下拨政府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群众紧急疏散安置以及疏散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过渡期救助等工作。

7、舆情管控组

职责:负责各类舆情监测,及时收集舆情动态,统筹指导、协调管理辖区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针对不实报道、谣言散布等舆情危机,及时澄清并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二)镇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责

(1)制定完善并落实本镇防汛应急预案,负责人员转移有关工作的责任落实、抢险队伍组建、预案培训演练、物资储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开展水库、河流、堤防、危房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工作,并落实安全措施。

(3)掌握各村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动态,及时开展预警和上报防御信息。

(4)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调集本镇抢险物资器材,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落实安置灾民。

(三)日常防汛工作组织

1、防汛安全干部联村机制

机关联村干部全面负责协助、督促各村落实包括防汛在内的各项工作。

2、河流水库巡查制度和安全监管责任干部挂钩制度

河流水库落实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责任,实行考核管理。同时镇机关干部与水库、河流安全管理实行挂钩制度,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3、村级预警组织

明确村主任为村级预警责任人,每个行政村落实1名灾害预警员,负责预警工作。

4、河道巡查组织

制定河道日常巡查与报告制度,落实报酬,明确职责。重点是巡查责任段河道是否存在防洪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劝离在行洪区活动的人员,必要时可报告街道办采取强制撤离措施。

5、地质灾害监测组织

制定汛期日常巡查与报告制度,落实报酬,明确职责。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设立警示牌。

6、防汛值班人员

严格落实值班领导与一般干部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台风动向和防汛信息,按照预案和制度要求处置防汛信息和防汛事件。

四、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1、镇、村防汛信息监测内容。一是雨情;二是水情,即水库、河道和淹没区的水位;三是地质隐患情况;四是工程险情,主要是河流、水库、堤防等防洪水利工程情况;五是其它险情信息,如危房、危桥和其它设施安全情况。

2、镇、村防汛信息掌握方式。一是查询与观测,即靠人工雨量监测点、河道(水库)水位监测点的观测报告和辖区水雨情观测站点、防汛部门、气象部门查询来获取雨情、水情信息;二是巡查排查,即依靠库塘巡查、河道巡查、地质巡查和危房排查来获取工程设施的险情信息;三是监听监视,即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来获取预(测)报和实时信息;四是上下级传递,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来获取上下级的信息。

在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加强巡查排查,及时掌握工程设施险情隐患情况,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村做好监测准备和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加强观测查询,第一时间掌握雨水情信息。

3、明确防汛信息报告人。灾害预警员、预警责任人,河流水库、河道巡查员和地质灾害监测员,雨量、水位监测人员以及发现灾害征兆和险情的单位、个人为防汛信息报告人。

(二)预警

1、预警标准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镇政府向事发地发布预警信息。

(1)1小时降雨超过30毫米,2小时降雨超过50毫米,或接到辖区内已发生局地性、突发性特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报告。

(2)河流、水库、防洪堤、桥梁、道路等工程或设施以及地质隐患点任何一项发生险情时(含河流、水库水位超高危及安全的情景)。

2、预警信息发布类型及预警形式

根据防汛信息的危急程度,预警信息分三类:

第一类:告知性预警。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政府领导、有关村、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告知。

(1)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雨情通(告)知单或短信、电话。街道认为需要引起关注,做好防御准备,加强值守或巡查、监测,无需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2)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预报性通(告)知单或短信、电话。

(3)辖县监测到的1小时、2小时或时段降雨量值虽已达到预警标准,目前无灾情报告也无需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未来雨势和天气不够明朗,但须引起关注,做好防御准备,加强值守或巡查、监测的。

告知性预警,可以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等形式。告知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第二类:警戒性预警。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并根据值班领导的意见迅速向镇领导、有关村、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通知。

(1)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雨情(加急)通知单或电话,建议启动人员转移或撤离方案的。

(2)辖区监测到的1小时、2小时或时段降雨量值已远超预警标准,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3)辖区监测到的水情指标值已到预警标准,水位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4)辖区观测到的工程(设施)或地质隐患已较明显的扩大,险情增大趋势较快,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警戒性预警,可以采用先短信,后电话、传真、高音喇叭等形式,采用短信、传真的,必须确认收达。警戒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户组长、转移责任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其他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第三类:紧急性预警。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同时立即向有关村、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发出紧急预警通知。

(1)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雨情(加急)通知单或电话。要求紧急启动人员转移或撤离方案的。

(2)辖区监测到的1小时、2小时或时段降雨量值连续大超预警标准,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3)辖区监测到的水情指标值已到预警标准,水位涨势仍然非常猛,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4)辖区观测到的工程或地质隐患扩大速度较快,险情增大趋势较快,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紧急性预警,可以采用电话、传真、高音喇叭、铜锣等形式,采用传真的,必须确认收达。紧急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户组长、户主、转移责任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其他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3、预警流程

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县防指的预警信息或监测到险情时,向事发区域村(户)或单位发出预警。一般情况是逐级预警,即镇预警→村预警(预警员或村负责人)→组预警(负责人)→户;紧急情况可以直接预警,即镇预警→组或户,情况危急时也可以同时要求村采取广播、铜锣预警或通知各转移责任人上门预警,采取多种预警形式,确保预警到户。信息监测预警网络流程见附图一。

4、其它事项。汛前,将各类各层面防汛工作人员、被防御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输入电脑,做好微机短信群发管理工作。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或险情的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特大汛情(Ⅰ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一级响应。

(2)气象台发出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预报辖区内24小时雨量超过120毫米,或者连续三小时最大实时降雨量达到15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250毫米。

(4)县防指发出紧急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发生紧急或危急情况。

2、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实战状态,党政主要领导进岗,按照预案和县防指的部署与要求,紧急动员,全力指挥,全面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全体机关干部除必要后勤保障组外,全员下村组织村两委开展工作,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发动民众自防自救。

(2)当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利用电话、短信、“村村响”广播、上门通知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

(3)高度关注,严密监测汛情险情动态,实行“地毯式”排查、巡查。

(4)全力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5)强化人员转移,做好受灾人员的抢救、安置等工作,全力确保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6)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及时上报防御动态信息,深入宣传先进事迹。

(二)重大汛情(Ⅱ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二级响应。

(2)区气象台发出橙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预报辖区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者连续三小时最大实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200毫米。

(4)县防指发出紧急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防汛形势临界于或趋于紧急状态。

2、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实战状态,党政主要领导进岗,按照预案和县防指的部署与要求,紧急动员,全力指挥,全面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全体机关干部除必要后勤保障组外,全员下村组织村两委开展工作,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采取多种形式预警,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单位)到户到人。

(2)应急抢险队员集合待命,随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按人员转移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区人员梯度转移,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

(4)24小时不间断排查、巡查,对危险地段实行严密监控。必要时,幼儿园、学校停课,企业停产,旅游景点停业。

(5)加强信息报送,定时上报人员转移、险情、灾情和防御工作等信息。

(三)较大汛情(Ⅲ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三级响应。

(2)气象台发出黄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预报辖区内24小时超过80毫米,或连续三小时最大实时降雨量达到8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150毫米。

(4)县防指发出警戒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防汛形势或天气实况达到警戒状态。

2、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临战状态,防汛办主任进岗,研判防汛形势,提出防御措施,落实防御工作,落实值班人员全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驻村组下村组织村两委开展人员转移等防御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通知外出的负责人随时准备返回。

(2)贯彻落实上级防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3)联村、联企干部督促各村各单位开展工作,督查村、企防汛人员履职和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4)加强防汛宣传,播报汛情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单位。

(5)加强排查、巡查,做好人员(包括流动人员)转移安置和乡镇级防汛抢险物资调度准备。

(四)一般汛情(Ⅳ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四级响应。

(2)气象台发出蓝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预报辖区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100毫米。

(4)县防指发出告知性预警信号,且辖区内防汛形势可能趋于险化。

2、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预警状态,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河流水库等地点巡查;地质灾害点和危旧房人员转移动员,各应急队伍启动响应准备。

3、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汛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2)在外地的机关、重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主要领导要及时通知本单位做好防御准备。

(3)巡查、监测、预警等人员进岗履职;会商系统管理人员进行设备调试。

(4)通知各村各单位进行排查、检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重点是河流水库、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点、危旧房、在建工程、切坡建筑、临时工棚、外来人居等地段。

(5)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落实防范措施。

(五)应急结束

根据降雨、地质次生灾害、灾情等对辖区的影响程度,或者上级防汛部门宣布应急结束,镇政府作出宣布全镇或部分行政村应急结束。

六、灾后工作

(一)抢险救灾

1、镇政府及时召开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部署灾后救灾工作。

2、镇政府成立临时救灾工作组,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恢复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主要水毁工程及水毁田地,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等工作。

(二)善后工作

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慰问受灾群众;协助做好卫生防疫、治安维护、救灾捐赠等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恢复生产工作,以及灾情核实统计上报等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组建镇应急抢险队伍,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河道巡查员、地质隐患监测员、山洪灾害预警员、防汛值班员、气象协理员和其他防汛责任人,开展培训和防汛宣传。

(二)物资保障

镇政府在汛前落实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并掌握社会上可调用的抗洪抢险机械设备资源,以备应急调用。

(三)制度保障

编制防汛预案,完善应急工作程序,制订各类抢险技术方案,开展防汛演练;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水工程、地质灾害日常巡查监测制度和防台风专项检查制度等。

(四)工程保障

对防汛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

(五)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辖区内建有20个镇级避灾场所和69个村级避灾场所。人员转移应根据不同汛情进行梯度转移。各类应转移人员在可能致灾前3小时转移完毕,若预报夜间致灾的,提前在当日18时前转移完毕。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李庄镇组织编制,报县防指审核后实施,并在每年主汛期前修改完善到位。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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