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18-000003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18-11-08 | [ 公开日期 ] | 2018-11-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双十一”来临之际,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郯城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得力举措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规范和净化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消费预警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介向广大消费者发出预警和提醒,建议到有资质的正规网购平台购买,并做好索票索证工作,同时宣传《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消费鉴别和维权能力。
二是强化“网售”行为监管。重点对经营者网上销售的商品质量、计量、包装标识、市场准入有关证件等开展“线上线下”巡查,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短斤少两、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以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三是重视“网购”消费维权。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处置“12315”申诉举报平台的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确保监管到位、维权到位,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