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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证处响应限制“三轮车”号召 加强出租车公证力度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18-000003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11-01 [ 公开日期 ] 2018-11-0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近两个月,由政府主导的多部门配合的集中整治三轮车和四轮代步车的政策实施以来,城区以往的三轮车违规载客、逆行闯红灯等现象已经消失不见。群众在拍手叫好的同时,出租车已经成为了群众出行的重要途径。

郯城县公证处积极响应“限三”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郯城县出租车公司的合作。近期出租车市场形势看好,出租车的转租经营合同公证日益增多。为了提高效率,便利转租人前来办理,由郯城县政务大厅公证处窗口集中办理出租车的转租合同公证。

当事人来到郯城县公证处窗口,双方基于意思自愿的前提下,在合同上签名、按指印,完成出租车的经营合同公证。

通过本次集中办理,进一步加强了出租车转租经营合同的规范化,也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存在的矛盾和风险,也为人民群众安全的出行环境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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