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fgjj/2018-000000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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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10-29 | [ 公开日期 ] | 2018-10-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范保杰一行到我县视察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
10月23日,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局长范保杰、副局长侯峰等一行来我县视察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连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强,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孙静波等领导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视察了李庄镇、郯城街道、马头镇、郯城经济开发区等棚户区改造现场。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加强领导、完善政策、部门合作,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8年,按照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改造任务,我县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共3290户,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房屋拆迁。其中,西城片区改造800户,安置房部分已经主体封顶。东北片区改造1430户,安置房即将开工建设。官路口片区改造650户,建设手续齐全,安置房已经开工建设。李庄一村片区改造260户,安置房正在主体施工。马头镇胜利街改造150户,基本完成拆迁,安置房即将开工建设。
视察组一行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我县在下步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导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安置房建设,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对棚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召开协调会,督促协调棚改责任单位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置房有关手续办理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力争近期全部开工建设。二要进一步严把工程质量。严格规范建设程序,严把每个施工环节,充分发挥部门监管作用,高标准,严要求,建设让群众放心满意的安置房。三要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及时兑现税费减免,规范使用上级补助资金,调动棚改实施单位和开发企业的积极性,促进棚改工作健康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