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18-000001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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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10-08 | [ 公开日期 ] | 2018-10-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今年来,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改善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为企业和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抓好事项进驻,科学优化窗口布局。逐项梳理渉建部门审批、服务、收费等事项,明确《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事项清单》,积极推进事项进驻工作,实现联审联办“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建立联审联办工作区,涉及投资建设项目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目前,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等15个渉建部门已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并全方位授权,重新签订《授权委托书》,真正解决群众企业多头跑、来回跑、办事难问题。在中心推行落实“3545”改革,并结合事项关联程度、业务量大小科学优化窗口布局,设立“企业开办区”,将企业注册、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集中到一个区域办公,并联审批,提供“一条龙服务”。设立“不动产登记区”,将房产中心、不动产登记、税务缴纳三个单位窗口在二楼西环岛集中,并将与公积金贷款业务密切相关的担保业务协调进中心,解决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
二是梳理办事环节,优化审批流程。通过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和实地调研的方式,按照主项名称、子项名称、经办依据、经办材料、办理时限、经办部门等要素理清办事所有手续环节,做到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收费、申请材料一律取缔,进一步简化和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和环节,着力解决事项前置条件多、审查周期长、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等问题。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共521项,其中,取消85项、承接311项、调整125项,同时取消公共服务事项6项,并已将调整后的各项清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三是启用“行政审批贰号章”,推进限时办结。进驻联审联办工作区的涉建部门实行统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明确承诺办理时限,确因特殊原因在时限内完不成任务的,要及时说明原因,经县政务办负责人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1-3天,期内仍不能完成任务的,县政务办可以视为该事项符合审批条件,直接启用“行政审批贰号章”进行审批确认,“行政审批贰号章”由县政府统一印制并对外公布,县政务办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相关责任由审批服务事项对应的主管部门承担。“行政审批贰号章”在县内办理审批业务时具有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印章同等效力;对上级部门确需加盖主管部门行政印章的,各部门单位必须无条件盖章。“行政审批贰号章”的使用,原来需要10天的审批事项现在2.5天内就可以完成,将大大提高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