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rb/2018-00000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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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9-30 | [ 公开日期 ] | 2018-09-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多渠道解决企业流动性风险。积极利用风险缓释专项基金,妥善化解了新鸽摩托公司、跨越电器公司和鲁南新材等贷款到期未能偿还金额4140万元。充分利用《重点企业资金信息基础数据采集表》中企业各类融资、生产运行、纳税等基础数据收集功能,完善金融运行监测机制,加强对恒通化工、鲁南新材等重点企业的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金融风险状况。
二是立体式开展金融风险排查。按照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文件要求,持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涉及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等活动,经过排查发现,涉非广告资讯、互联网金融风险较往年明显减少。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借力“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打造“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主题活动,整合金融机构资源,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农村、企业、社区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发送宣传短信3万条,利用122多个金融机构网点进行宣传,实现宣传活动在基层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