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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安排部署“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 索  引  号 ] tanchenglyj/2018-000001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8-09-30 [ 公开日期 ] 2018-09-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营造安定祥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气氛,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结合本县实际,及时下发文件,对“国庆”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要求各乡镇、国有林场加大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力度,组织宣传车、印发宣传单,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强化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对重点防火区域、重要路段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告、警示标志和公益宣传标牌,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共印防火宣传单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30台次,设立防火警示牌100余个。

二是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各乡镇、国有林场在“国庆”期间要加大对森林防火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巡查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各项规定。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定节日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资储备等各项扑火应急准备。森林消防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加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各单位要做好“国庆”期间的值班安排,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日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和领导指示及时上传下达。同时,“国庆”期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成立暗访组,直接深入林区检查防火值班、人员训练及物资准备情况。

四是强化治火力度,责任追究到位。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坚决消除各种火灾隐患。要完善法规,严明法纪,要强化依法治火力度,对违章用火肇事者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严厉惩办,造成严重森林火灾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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