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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财政局积极支持全县教育事业高效高质发展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18-000000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9-26 [ 公开日期 ] 2018-09-2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今年以来,郯城县各级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教育规划发展纲要精神及关于加大教育投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科学安排,确保教育投入快速增长。积极落实教育投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全县预算内安排教育经费10.2亿元,同比增长3.4%。截至8月31日,已实现教育支出8.02亿元,同比增长15.6 %,较好地保障了全县教育投入责任的落实。2017年以来,对全县中小学改簿工程、解决大班额和学前教育标准化建设累计投入资金4.5亿元,县财政累计新增配套资金2亿元以上。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努力调整支出结构,教育经费安排做到了“三个优先”,即优先安排,优先保障,优先拨付,有力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2017年全县教育支出9.87亿元,比上年增长8.3%,占全县公共预算支出的28%。全县小学、初中、职业高中2017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710元、910元、2000元,同时,在全市各县区率先落实执行高中生均经费政策,按照人均900元的标准已连续执行3年,有效地保障了各级学校开展教学教研工作的需要。2016年以来,两次提高教师津贴补贴发放标准,近两年人均月增加津贴补贴811元,教师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自2018年开始,安排预算资金454.89万元,将原由高中学校用收费解决的物业补贴、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改为由财政负担,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同时,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安排专项资金8200万元,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扩大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加大贫困寄宿生补助力度,完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全县教育事业呈现均衡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是管好用好资金,为尊师重教工作提供财力保障。财政部门始终把教育资金绩效管理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改革措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规范学校理财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积极推行教育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对教育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及使用进行全方位绩效考评,强化支出管理责任,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按规定足额征收和拨付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确保有限的教育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全县尊师重教工作提供更有力的财力保障。(郯城县财政局 汪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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