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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头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爱心献血活动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18-00000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09-25 [ 公开日期 ] 2018-09-2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奉献社会实现个人价值,9月18日上午郯城县高峰头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活动本着身体条件允许、完全自愿的原则开展,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强调献血过程中注意事项。当日共有7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无偿献血,累计献血1600毫升,同时,积极帮助血站工作人员宣传“无偿献血光荣,科学献血无损健康知识手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服刑人员赵某称“因为自己的过失给他人给社会带来了不利影响,能有无偿献血的机会也算是对自己所犯错误的弥补和对社会的回馈”。

通过让社区服刑人员和普通群众一起无偿献血,让他们体会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意义,重塑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以积极的心态接受社区矫正,促使他们更好地悔过自新、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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