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njj/2018-000007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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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9-21 | [ 公开日期 ] | 2018-09-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据统计,截至2018年8月底,郯城县共有854名购机户报名申请购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902台,补贴金额1683.655万元。
为保障补贴资金安全,维护真实购机者利益,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抽调人员成立两个抽查小组,对补贴3万元以上(含3万元)逐台核查,对补贴3万元以下的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共核查机具256台,其中符合条件的223台,合格率87.1%。
核查内容:1、农户是否真实购买补贴目录内农业机械,该机械目前情况(包括机械放置地点、是否已经投入使用等)。原则上机具必须在购机农户家中存放。
2、购机发票是否真实有效,发票开具日期是否符合要求,发票所列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与农户所购机械是否相符。
3、申请补贴购机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发票及所购机械三者各项信息是否匹配。
为严肃纪律,保障农民权益,局领导对核查小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保密。每日的核查对象和对应乡镇必须对购机户和相关经销商保密,杜绝信息泄露,以免造成不良后果。二是严格审查材料。对核查对象及所购农业机械是否符合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不准弄虚作假,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严守纪律。讲纪律、守规矩,严禁接受检查对象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