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18-000002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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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9-21 | [ 公开日期 ] | 2018-09-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切实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郯城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举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一是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四进工程”,以辖区企业、商超、专业批发市场、景区为重点区域,充分利用经营业户门头电子屏、街头LED屏、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推送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信息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搞好服务配合。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及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全面了解掌握当前扫黑除恶工作的新动向,做好各类市场主体查询、服务、监管等协助工作,及时报送和移交案件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扣准职能职权,严格排查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认真摸排辖区内市场、景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2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69户次,有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解决。充分利用好市场监管系统12315、12365投诉热线,商超、景区消费维权投诉站点等渠道,第一时间受理回复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准确发现不稳定因素和黑恶势力问题线索,认真进行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