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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公示省环保督察组第三、四、五批交办案件办理结果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18-000011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9-10 [ 公开日期 ] 2018-09-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近日,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郯城县的第三、第四、第五批次案件办结,郯城县省级环保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公示了案件办理结果。

这三个批次的交办案件共18件,分别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郯城县各级各有关部门把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查处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强调部署,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县省级环保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有关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第一时间组织会商分析,及时作出安排。具体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行一案一策,研究整改措施,跟踪落实每一件交办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确保交办案件全部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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