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fgjj/2018-00000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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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9-06 | [ 公开日期 ] | 2018-09-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9月4日上午,县政协“规范物业管理建设和谐小区”协商座谈会在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协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强,县政协副主席张维明,县政协部分委员、机关相关委室主任,县房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县住建局、物价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郯城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以及县房管中心和部分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前,县政协副主席张维明带队先后察看了东方御景小区、书苑府邸小区、星空喜园小区、联泰中心城、中央华庭小区等物业管理现场。随后,在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协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县政协副主席张维明主持了会议。会上,部分物业公司负责人、郯城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县政协部分委员就物业管理工作做了发言。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县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郑贵尚汇报了全县物业管理工作。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强在充分肯定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后,对下步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7点要求。
一要推动物业管理体制下沉。认真落实临沂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推进物业管理重心下移”的总体要求,遵循“县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推动管理考核落到实处。对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量化考核,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考评打分,对服务水平低、业主意见大的物业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信用档案,限制其在本县的物业服务活动。同时,健全企业信用评价和使用体系,完善物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市场竞争机制,从而倒逼物业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对物业企业经营行为实施联合奖励、联合惩戒,扶持实力强、业绩好、信誉佳的企业做大做强,对失信的物业企业坚决清出市场,从而实现物业服务市场的净化和稳定。
三要推动业主自治工作。要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县房产中心要积极配合街道,积极稳妥的组建业委会。 监督物业企业的工作,规劝引导业主正确履行权利义务,协调双方之间矛盾纠纷,代表业主反映和解决问题,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发挥作用是十分必要的,争取在三年内落实到位。
四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根据我县五年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要制定制定年度老旧小区实施方案,明确改造主体,多渠道筹集资金,严把工程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五要推动问题导向落实。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及时化解物业服务纠纷,通过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来解决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利用各种渠道、方式,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物业、业主正确认识双方之间关系,正确履行各自权利义务,互相配合支持,共同打造和谐小区。
六要推动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目前,我县部分小区由于水、电、暖等专营单位未接收小区专营设施设备,由物业企业负责检修管理,达不到专营公司收费直接到户,物业公司在收费时,将损耗均摊到各户,引起一些矛盾。下步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作为,督促专营单位尽快接收和统一管理设施设备。
七要推动规划建设上下功夫。要站在以人为本、为群众办实事的角度,定位小区开发建设。要本着功能分区、配套建设、逐步发展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发展详规,小区开发要严格按照详规实施。新建居民小区要做到绿化、美化、亮化俱佳,人车分流,文化、体育、娱乐设施俱全,建成一流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