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cyxcy/2018-000003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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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8-28 | [ 公开日期 ] | 2018-08-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扫黑除恶相结合,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财政、农经、党政办、国土所等单位抽调的精干力量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村成立由村两委或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具体工作,确保一级压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开发区经管站承担牵头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财政部门主动配合做好清产核资报表核实以及资产台账建立等工作,研究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办法,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经管站按照“区培训到村、村培训到组”的要求,加强对社区干部和具体操作人员政策、业务培训,确保清产核资政策执行不走样。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民,让他们了解清产核资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发动他们主动参与、积极支持清产核资工作。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开发区组织懂经济、财务的人员到村到组驻点指导,统筹调配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清产核资。财政所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额外增加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督查制度。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把工作实施效果纳入村级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工作考核问效,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滞后,影响全镇整体工作进度的,实行约谈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