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 正文
郯城县全面推行3个工作日完成新设企业开办工作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18-00000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27 [ 公开日期 ] 2018-08-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精简流程手续,压缩办事时限,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郯城县积极借助正在进行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和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全面推行“3个工作日完成新设企业开办”工作。整个流程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实际提供材料由21种缩减为10种。

搭建“一个平台”。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依托网上服务平台把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设立登记合并为一个环节实现电子化登记,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设企业即时办结核发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核准”环节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办结;“企业登记”环节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推行“一窗受理”。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模式,设立开办企业综合服务窗口,由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审批部门组成。工商企业登记、公安备案和刻制公章、税务核定税种和核定票种实行“并联审批”,即开办企业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市场监管负责核发企业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直接转交至公安部门进行公章刻制备案,做到无缝对接;由公安备案窗口将注册登记企业信息即时推送至公安部门依法授权的公章刻制单位,并限时刻章单位反馈印章制作信息;办理完成银行开户后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核定税种、核定票种”业务进行定时高效审批。

实行容缺预审机制。申请人向开办企业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窗口进行资料初审,对相关材料进行合并,重复材料只需提交一份,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如涉及部分资料欠缺,可实施“容缺预审”,申请资料进入预审环节。“3个工作日完成新设企业开办”推行后,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以上环节办理材料由21份缩减为10份群众办理上述事项由最多需要到政务服务中心跑10次,缩减为最多跑2次。

推进“代办”服务。为投资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和无偿代办服务,特别是对暂时不能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及服务的事项,逐步实现“流程代办”有效帮促申办项目各环节审批,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步伐和服务水平。深化“网上办理”,以“不见面审批”为改革方向,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办理模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