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lscj/2018-000002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18-08-08 | [ 公开日期 ] | 2018-08-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按照市县的要求,县水利水产局安排部署河道违法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河长制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的阶段性要求,做好日常指导和检查和时间段的督导,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县级河长,并跟踪后续的工作。
二是提前协调安排,做好河长巡河联络工作。按照市河长办要求,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安排好河长巡河时间、顺序等,力争在本月15日前完成县级河长巡河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河长制办公室要积极与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做好对接,各乡镇沿河宣传标语不少于10条,要积极通过网站、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现场宣传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各方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