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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18-000001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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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7-27 | [ 公开日期 ] | 2018-07-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郯府执监字【2018】4号文)要求,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整改工作,组织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认真研究学习法制局和行政执法监督局提出的意见,并对案卷自查整改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自查重点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确保问题不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分步整改到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此次案卷自查整改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的抓手,严格办案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并常抓不懈,构建规范执法长效机制,使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徐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