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fzj/2018-00000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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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7-20 | [ 公开日期 ] | 2018-07-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在交通安全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2017年,因临沂市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攻坚行动”、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等,郯城县因不服对交通违章处理,引发的纠纷数量迅猛增加。2017年,郯城县政府法制局共接待相关咨询374件,占接待咨询总数的93%,受理不服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案件80件,占复议受理总数的46.78%,其中撤销及确认违法10件,经调解撤回43件。郯城县运用“诊断式”流程,完善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高效处理交通违章类行政复议案件。
一是把脉问诊,明确矛盾焦点。受理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审查案件的当事人、受理期限、受案范围等,对于申请人复议申请内容、被申请人、申请流程、行政行为指向等进行明确。
二是综合现状,完成案情分析。坚持证据决定案件,审理中既重视当事双方提交的书证、物证、人证,又重视相关案件的实地调查核实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为做好复议决定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对症开方,实现有据可依。围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审查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处罚程序是否合法、调查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采信是否合规、处罚内容是否适当等内容。对申请人的意见和被申请人意见进行说理式解答,使行政复议当事人清楚地了解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以及审理意见形成的前因后果,充分体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案件审理原则,达到依法明理、以理服人的效果。
四是下药治疾,推进问题整改。结合案情,妥善处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关系、合法性与适当性的关系、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做到裁量幅度适中,合法,合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对于相关被撤销、确认违法的行政行为下达相关意见书、建议书,并监督做好整改落实。
郯城县运用“诊断式”流程,高效处理交通违章类行政复议案件,不仅引领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而且对于违法的违章处罚予以纠正,依法保障受害者权利,警醒交通违法者。确保了全县相关路段的安全畅通和良好秩序,为保障全县交通秩序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