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18-000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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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7-04 | [ 公开日期 ] | 2018-07-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加大巡检力度。对城区路灯专用变压器、配电箱、灯杆防护罩等附属设施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遇到故障及时修复处理,对于不能解决的故障或者需要由领导解决的事项,提出合理方案,汇报给领导,由领导协调处理。
二是开展每周工作例会和工作计划周报制。每周五之前各维修班组汇报一周路灯设施维护工作情况并制定下一周的工作计划,由专人做好相关会议纪要及台账资料的收集工作。每周六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处理,保证相互沟通,加强联动,紧密配合。
三是做好相关材料物资储备。与各维修班组及时对接,对所需设施材料进行提前准备,完善了临时照明灯具、电缆、电器等抢修所需物资,以便抢修中能随取随用,不耽误工作进度。同时还为检修人员配备了安全帽、绝缘棒和强光手电等,并对高空作业车、抢修工具车进行全面检修保养,确保车辆和装备的性能状态良好。
四是严格值班巡查制度。全面执行夜班巡查制度,维修各班组合理安排人员和车辆对所辖区域照明设施进行拉网式巡逻,遇到路灯故障及时处理,当晚解决不了的,次日抢修恢复。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及时汇报路灯线路故障信息,确保上传下达。
五是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教育列入每周工作例会必修课,加强安全教育。在现场作业时注重维修人员自身安全,尤其是带电作业时,要求全体作业人员严格按维修步骤规范操作,头戴安全帽、设立警戒带,确保路灯维护过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