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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市场监管局“水晶泥”儿童玩具消费警示
[ 索  引  号 ] 1442451608/tanchenggsj1/2018-0000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26 [ 公开日期 ] 2018-06-2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近日,市场上热销一种名叫“水晶泥”的儿童玩具。专家认为,有些“水晶泥”含有硼砂成分,硼砂属于有毒化学品,易溶于水,且外观与水没有区别,这类玩具儿童不容易鉴别,儿童误食或长时间接触后易引起中毒。为了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郯城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儿童玩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选择正规商场购买儿童玩具,不要只图样式新奇、价格便宜,在路边摊等非正规经营场所购买。

二是查看“3C”认证标识,产品主要材质、成分、合格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内容标注是否齐全。

三是仔细阅读玩具的各种相关信息等,确认玩具标明的适用年龄与儿童的年龄相符,确认玩具的功能是否适合儿童。

四是购买后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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