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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1442451608/tanchengcgj/2018-000000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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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6-19 | [ 公开日期 ] | 2018-06-1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郯城县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厘清权责边界,促进放管服改革政策的落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22项,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95项。由法制科整理纳入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将调整情况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各科室、执法大队严格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上级政府下放的事项,有关科室、执法大队要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对调整的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精减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权力清单内容,及时调整责任清单,统筹推进两单融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梳理综合行政执法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民生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