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1442451608/tanchengzsj/2018-000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商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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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6-12 | [ 公开日期 ] | 2018-06-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安排,近日,县招商局开展固定学习日活动,学习宪法修正案,会议由支部书记侯光辉主持。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本次修正案,于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设立了新的国家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监察委员会,完善和修正了宪法的部分条款。
本次宪法修正案,完全顺应我国国情需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要求所有人员,要以此为次学习契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营造“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并且要在今后的招商引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不断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要紧跟新时代步伐,坚决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助推我县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