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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验收组对郯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供水消毒设施配套工程进行验收
[ 索  引  号 ] 1442451608/tanchengslscj/2018-0000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11 [ 公开日期 ] 2018-06-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6月8日,由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郯城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供水消毒设施配套工程进行了验收。县水利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挺,党组成员、副局长、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局法人代表于兆江、技术总工王进、发改局副局长马丽、发改局农村科科长朱红及相关人员一同参加。

验收工作分查看现场和查验资料及会议答疑。验收组一行首先进行了查看现场。验收组先后查看了高峰头水厂水源工程、信息化设备等,然后查验了部分村庄的自来水入户和通水情况,并查看部分消毒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随后,验收在县水利水产局五楼会议室进行查验资料和会议答疑。

通过查看现场和查验资料,验收组一致认为郯城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供水消毒设施配套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健全,人员组织合理,职责明确,建设过程能够按照工程建设四制要求,完成了实施方案批复内容,施工程序规范,质量检测合格,工程初期运行良好,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建管局将进一步完善运行规章制度,加强工程运行管护,充分发挥工程长久效益,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和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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