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8-0223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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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2-23 | [ 公开日期 ] | 2018-02-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要求,2月1日郯城县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召开了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会议由副局长、机关总支部书记禚洪伟主持,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随后,党支部书记吕智代表党支部从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作风、组织生活等方面向全体党员作了对照检查。与会党员同志也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查摆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
在开展主评议党员工作时,全体党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积极认真地开展自评和互评。大家在评议中坦诚相见,既勇于剖析自己,又敢于批评他人;既充分肯定成绩,又重点指出问题;既有思想交锋,又有感情交流。支部共有党员34名,评选出优秀党员11名。
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一系列工作,党员的党性觉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组织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找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明确了努力的方向,为下一阶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为下一步司法行政工作的提升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