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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008-30/2018-051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港上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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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5-10 | [ 公开日期 ] | 2018-05-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推行县委县政府“三三工作法”,健全监管体系,促进规范管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港上镇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在各村全面热烈开展。

要全面打赢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场硬仗!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充分地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让农民群众对清查核实的情况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话语权。这样清查核实的结果才能让大家信服,让群众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