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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进一步规范“一本通”系统管理
[ 索  引  号 ] 0110-04_A/2018-0109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09 [ 公开日期 ] 2018-01-0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进一步规范“一本通”系统管理

郯城县进一步规范涉农惠民资金发放管理,加强“一本通”系统管理和资金监管。

一、明确工作职责。由财政部门牵头“一本通”系统推广,规范各项补贴发放流程。主管部门负责各项资金申报审核工作,镇(街道)街负责财政补助性资金的发放。

二是规范发放模式。在财政补助性资金实施主体、审批方法和审批流程仍由部门负责的前提下,资金发放采用两种模式:一是由乡镇录入数据,资金通过各乡镇发放;二是由县直主管部门直接录入,资金由县农商行直接拨付至补贴户,不在经过乡镇。

三是明确操作流程。各项目主管部门将审批完成后的财政性补助项目基础信息反馈至各乡镇(街道),由镇(街道)录入数据,确保无误后上报发放。(郯城县财政局 孙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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