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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三步走”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 索  引  号 ] 0015-02_D/2018-0507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8-05-07 [ 公开日期 ] 2018-05-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抓实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结合实际情况,坚持村民自治、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有序推进的原则,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三步走”开展工作,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确权颁证,村民资源变资产。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台账等资料为基础,以村组为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对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等信息逐一进行核实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公示,厘清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土地边界和权属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确权颁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群众手里的资源变成可提现的资产。截至目前,全开发区5个社区27个自然村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100%,产权抵押贷款27笔4100余万元,流转土地792亩。

股权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按照由小到大、由易到难的原则,选择沈庄、王庄、西鲍等村庄人口少、村情比较稳定的12个村先行先试,通过对村集体资产开展清产核资,折股量化集体资产1700余万元,托清了集体家底,明确了产权归属,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提高农村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和利用效率,人均年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430元。

统一开发,社区村民变股民。通过清产核资,新苑社区厘清了780亩古银杏森林集体成员边界,以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之间的权属关系,折股量化、统一开发,与好客山东旅投集团共同打造古银杏部落。丁沟社区、黄村社区也积极开展占有权、收益权试点,有条件开展有偿退出权、继承权试点;慎重开展抵押权、担保权试点。通过完善股权权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融资难问题。截至目前,已有50名贫困群众通过股权分红脱贫,17个村开展股权改革,受益群众1.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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