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18-06_A/2018-051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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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5-10 | [ 公开日期 ] | 2018-05-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18年5月4日,郯城县在农业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评审会议,新型职业农民审核认定专家委员会成员对参加培训并提交认定材料的第一批106人进行了评审认定。
郯城县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程实施工作,按照农业部、省、市示范工作部署,对遴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完成了生产技能、经营管理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实训工作。根据《郯城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郯政办字[2017]72号)和《郯城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郯政办字[2016]59号)文件要求,下发了由农业、财政、发改、人社、教体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关于成立郯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审核认定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文件(郯职农办字[2018]1号文件)。会上新型职业农民审核认定专家委员会成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严格、规范、负责”的态度,对参加培训并提交相关认定材料的第一批106人进行了评审,其中有21人因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不规范,合同规模与申报规模不相符等原因没有通过审核,需要补充相应材料,材料齐全才能审核通过。对通过审核的人员将进行村、乡镇和县三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得郯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证书资格,享受扶持政策。
(供稿人:郯城县农业局于慎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