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13-10_B/2017-0725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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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7-25 | [ 公开日期 ] | 2017-07-2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会上刘桂祥站长认真宣读和逐条解释《全市住建系统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为落实省、市、县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的相关要求,在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监管”两个重点,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二是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
四是加强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投诉热点问题的预防,根据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质量通病,在装饰装修期间加大监督力度,分别从原材料进场检测、飞行监督抽检、竣工分户验收抽查率等方面加大力度,尽可能杜绝工程常见问题。
通过本次行动切实做到提升工程质量规范化、标准化,把工程建设重点及难点落到实处,为今后的建筑市场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