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202-03_G/2018-0209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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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2-09 | [ 公开日期 ] | 2018-02-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春节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狠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郯城县物价局三举措加强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坚持警钟长鸣。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我局把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警钟,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持之以恒狠抓落实,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出现。
坚持令行禁止。要求全局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购买赠送贺年卡、年货节礼,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我做起,互相监督,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加强责任落实。要求各科室对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明确任务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落实各项规定。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