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mzj-17_Z/2017-123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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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12-30 | [ 公开日期 ] | 2017-12-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县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建立“一单、两库”
一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县统一要求,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除特殊情况下,直接从平台抽取,实行随机检查,不再事先预定。
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具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在平台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三是制定双随机抽查制度。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了《郯城县民政局清单动态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执法。
二、完善清单管理
一是建立检查人员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
二是建立抽查对象清单。将被抽查对象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全部记入年度检查档案,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社会组织进行公开曝光,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及重点区域的社会组织,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工作中,制作统一的现场执法记录表格,在依法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
三、落实权责统一
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