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7-1115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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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11-15 | [ 公开日期 ] | 2017-11-1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推动平安郯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郯城县司法局积极做好2017年第二季度人民调解案件的回访工作。
一是查看调解案卷的制作。按照司法部人民调解卷宗文书制作规范,使用统一文书格式进行案卷制作、装订和归档。查看是否实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卷宗内容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字迹工整,调解协议权利义务具体明确,协议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是否明确,卷内是否存放纠纷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调解现场图片、人民调解员姓名、联系方式、双方当事人签字、摁指纹等,确保调解文书材料真实、结构完整、符合法律规范。
二是查看调解程序是否规范。通过回访,重点了解案件受理是否存在不经审查、不经调查核实就直接调解,敷衍了事的情况;调解时是否遵守“平等自愿,合理合法”的原则,调解时是否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调解方法上,采取的措施是否理性得当,调解结果是否合情合理,是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三是查看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通过电话、入户形式,一方面了解案件的履行情况,当事人是否恪守承诺,协议得到全面、最终履行;另一方面,检查调解案件中有什么疏漏、遗憾,采取的方法措施是否恰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正确,便于及时发现调解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
四是了解当事人的满意度。县司法局每月末对本月已结案并装订归档的所有的人民调解案卷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询问等形式,了解纠纷案件真实性、有无乱收费现象及当事人的满意度情况。
第二季度共收到人民调解卷宗105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件。通过开展人民调解案件回访工作,对全县的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有了全面的了解,通过对各类别的调解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出了科学、优化的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