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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阳光采购”
[ 索  引  号 ] 0110-04_A/2017-1009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10-10 [ 公开日期 ] 2017-10-0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社会监督,促进公平竞争,郯城县财政局在采购结果中公开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详情,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把创建“阳光采购”贯穿于整个政府采购过程中。

在之前的政府采购结果公示中,只公示中标金额、中标单位名称、专家评审结果等基本信息,而不公示详细的评审分值。现在在结果公示中,将专家评审详情中的投标报价得分、技术指标响应得分等,作为附件一并公示。通过还知情权于供应商,使供应商赢的明白,输的服气,避免了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同时,使评审专家处于社会的监督下,促使专家公平、公正评审,加强了对评审过程的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道路上高效运行。(郯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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