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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112-05_A/2018-0108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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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1-08 | [ 公开日期 ] | 2018-01-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近日,郯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2017年度受省、市命名表彰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通报》。郯城县国土资源局顺利通过省文明委复查,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局连续7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这一称号。
2017年,我局在各级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结亲连心”、文明创建、美德郯城、学雷锋志愿服务、持续深入扶贫帮困、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并将文明创建工作渗透在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中心工作环节中,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积极发挥好省级文明单位的标杆作用,抓好用地保障和服务,不断巩固和提升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受到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充分展示了国土行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