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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c_whzfj-12_A/2018-013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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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1-30 | [ 公开日期 ] | 2018-01-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推动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就加强全市演出市场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一是突出行业监管重点。要求各县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实际,做好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甄别工作,重点加强对露天搭台演出、景区巡游和开业庆典类、音乐节等节庆类演出活动的监管工作。
二是规范演出活动备案。各县区要灵活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具体信息,督促演出举办单位依法办理演出备案手续。同时,注意做好省厅批复演出活动的承接工作,做好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场次非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内容的备案工作。
三是加强演出现场监管。强调各县区依法履行现场监管职责,规范和完善演出活动现场监管制度,并对现场监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人员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