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28-03_F/2018-0411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18-04-11 | [ 公开日期 ] | 2018-04-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统计局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工作
郯城县统计局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对内控管理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抓学习,落实《统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县局财务管理人员认真开展财务知识和《规范》具体要求的学习培训工作,深刻把握《规范》内容要求,切实把贯彻落实《规范》作为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深入推进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重要举措抓到实处。
(二)抓管理,严格内部控制。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由办公室、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账核算,重大开支严格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预决算制度和项目审计制度,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减少资金冗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着力严把审核关,统一编制局公务支出票据审批单,各类支出票据要由财务科审批,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分别签字方可报销入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绝杜绝“小金库”。实行重大经济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财务事项集中讨论制度。
(三)抓规范,严格处置程序。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资产安全和完整。在对国有资产处置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收入及时上缴国库。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