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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010-06_Z/2018-0105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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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1-05 | [ 公开日期 ] | 2018-01-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胜利镇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河长制落实,切实维护河库健康水源。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定《胜利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标明“河长”责任人负责河段、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有关政策,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护水的良好氛围。
三是督查考核落实。认真落实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制度,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河段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将督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