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202-03_G/2017-0926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9-26 | [ 公开日期 ] | 2017-09-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贯彻落实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任务,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9月18日下午,郯城县物价局牵头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县委常务、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强,以及县物价局汤可壮局长、法制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21家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委常务、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强就如何着力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实施作了重要讲话;县物价局汤可壮局长传达了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郯政发[2017]15号)文件,参会单位领导就如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充分认真讨论。
根据会议精神,我县联席会议成员21家单位将按照政策措施坚持机关自我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指导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率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议确定,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时,要遵循先审查增量、再有序清理存量的工作程序,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按照“谁起草(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政策措施开展摸底排查,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后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在定期清理的基础上,组织对政策措施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县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存在推诿扯皮等现象等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