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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组建农业农村部,农业部不再保留
[ 索  引  号 ] 0503-06_A/2018-0321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21 [ 公开日期 ] 2018-03-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3月13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根据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政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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