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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8-0104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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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1-04 | [ 公开日期 ] | 2018-01-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今年以来,郯城县司法局按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求,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积极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点上突破转向面上发展,实现了服务窗口前移、网络触角延伸、服务提档升级的目标,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得到初步彰显。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县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窗口服务效能最大化,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目前,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本着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原则,努力将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打造成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矛盾排查、法律咨询等业务为一体的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使村民足不出户即能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