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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二青年扰乱秩序被拘留
[ 索  引  号 ] 0115-10_B/2017-0717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7-07-17 [ 公开日期 ] 2017-07-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近日,郯城县城管执法局在创城工作中加强管理,采取措施对长期占用城区主要道路贩卖水果的摊贩依法清理,商贩徐某对清理不满便纠结家人和社会闲散人员郑某等人到城管执法局扰乱办公秩序,结果分别被依法拘留十日和十五日。

徐某与郑某家人长期在县城建设路、郯西路、皇亭路等主要路段占道进行水果贩卖活动,堵塞交通,影响市容,多次被执法人员劝离。2017年7月4日18时许,徐某家人再次进行占道经营活动时,被执法人员制止。当晚,徐某与郑某8时许酒后谈论此事时,恼羞成怒,纠结多人到执法局谩骂、威胁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单位办公秩序。执法局工作人员报警后,二人于2017年7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郯城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文明、理性、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坚持管理和服务并举,单位秩序不容扰乱,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抵制占道经营,侵害公共空间和利益的行为,为建设整洁有序,宜居宜业的美丽城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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