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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泉源司法所走好安置帮教“三部曲”
[ 索  引  号 ] 0109-16_C/2017-1218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18 [ 公开日期 ] 2017-12-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有效预防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郯城县司法局泉源司法所根据县司法局要求指示,多措并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有效预防了其重新违法犯罪,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加强人员排查和衔接工作。分类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矫正人员工作台帐,最大限度地避免漏登、漏帮现象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司法所联合乡综治办以及村委负责人,创新工作模式采取全方位的对接与帮教,以电话、微信群为主要的联系方式,听取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日常情况,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教育、感化、挽救”质量。

三是是落实帮教措施。司法所对思想不稳定、存在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及时了解、掌握现实情况,坚持定期走访,加强教育,帮助其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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