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7-1218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17-12-18 | [ 公开日期 ] | 2017-12-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有效预防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郯城县司法局泉源司法所根据县司法局要求指示,多措并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有效预防了其重新违法犯罪,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加强人员排查和衔接工作。分类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矫正人员工作台帐,最大限度地避免漏登、漏帮现象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司法所联合乡综治办以及村委负责人,创新工作模式采取全方位的对接与帮教,以电话、微信群为主要的联系方式,听取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日常情况,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教育、感化、挽救”质量。
三是是落实帮教措施。司法所对思想不稳定、存在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及时了解、掌握现实情况,坚持定期走访,加强教育,帮助其增强遵纪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