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xfpb-17_F/2018-0115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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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1-15 | [ 公开日期 ] | 2018-01-1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大爷,镇里给您发放扶贫资金了吗?今年元旦,镇里和村里来您家里走访了吗?”
“都到位了,今年元旦镇里和村里都来俺家走访了,还给俺送来了挂面、鸡蛋和油,党委政府实在是太贴心了。”这是监督检查人员在郯城县花园乡北涝沟村走访时和贫困户的温情对话。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抓严抓实各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全县扶贫工作落到实处,1月9日至12日,郯城县分为四个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县纪委常委、各部室组、县扶贫办人员组成,在全县范围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查阅资料、开展座谈、到村入户和实地督导的方式,及时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重点整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做变通、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者抓工作敷衍塞责、底数不清、要求不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各监督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和分类整理,并予以处置,确保全县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让全县贫困群众这个严冬“不太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