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8-0124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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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1-24 | [ 公开日期 ] | 2018-01-1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司法局结合“七五”普法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用好宣传载体,抓好法制宣传,为平安郯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注重宣传渠道,构建普法宣传立体化。一是加强普法宣传主阵地建设,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以社区文化广场为载体,先后建成马头镇民族特色法治文化广场,庙山镇立朝法治广场等富有特色的宣传广场,以法制故事、法言法语、法制漫画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二是利用新媒体,开通郯城普法微信公众号、采用热点关注、普法动态、法治速递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反映郯城县法治实践活动。
注重宣传辐射面,构建普法宣传多样化。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积极开展各项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先后借助“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国际劳动节,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加强青少年普法,充分发挥法律宣讲团作用,深入校园,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模拟法庭、赠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形成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
注重宣传实践活动,构建普法宣传专业化。一是以山东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契机,整合法治宣传资源,构建县、镇、村三级实体平台,法治宣传硬件设施基本建成。二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定期在村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百姓提高法律咨询,以满足村级组织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