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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综合利用秸秆有效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 索  引  号 ] 0110-04_A/2017-1127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27 [ 公开日期 ] 2017-11-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以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为契机,2017年县财政安排309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其中1850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对全县购买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机械做到应补尽补),245万元用于7万亩农机深松整地项目,1000万元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此基础上,我县科学制定和不断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积极推广成熟的技术装备,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秸秆综合利用典型,着力提高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此外,还强化宣传引导,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多媒体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由被动禁烧到自觉利用秸秆创富增收,牢固树立了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建设绿色家园的责任意识。(郯城县财政局农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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