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40-06_A/2018-05110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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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5-11 | [ 公开日期 ] | 2018-05-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郯城县农机局从源头抓起,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技术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增强农机手法律意识,提高机手驾驶水平。
一 严格落实教学培训要求,保证教学质量。坚决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培训方式实行学时制,培训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学时,培训结束后,对学员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检查教学质量和评定学员的学习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的学员不发培训结业证书,并转入下一期培训班继续学习,成绩合格的推荐考取农机驾驶证。
二 培训教师必须持有省农机主管部门核发的准教证和教练证方可上岗,教师在教学中不得以权谋私,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不得给不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签发学员结业证。教师队伍要不断加强政治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教师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 改变过去陈旧的教学方法,创新现代化的教学模式。理论授课全部实行PPT课件,课件内容要求直观生动、丰富多彩,使学员听的懂、学的会,实践技能训练要采用电子桩。对水平较低的学员采取单独进行辅导,做到“因材施教”。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为了方便学员,对学员比较集中的乡镇、村街,就把课堂设在乡镇驻地政府电教室或农机站活动室。针对培训班规模大小,学员差别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比如深入乡村,田间地头,根据农户的不同需求,有的放矢组织现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