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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项措施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 索  引  号 ] 0115-10_B/2017-111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10 [ 公开日期 ] 2017-11-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近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全力以赴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实施环境整治行动。开展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城区薄弱地带综合整治,年内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持续开展城市管理“顽疾”治理行动,重点加大对流动摊点、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宣传噪音等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改善城市秩序。

(二)提升城市品质内涵。按照“生态、精致、时尚”定位,加快推进城区40条主街道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城市品味;按照“宜居宜业,生态文明”的要求,加快推进“一城四片区”建设管理,精塑城市特色片区。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垃圾中转站、公厕、餐厨垃圾处置场等设施建设,落实特色餐饮街区、停车场、农贸市场等项目建设,科学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方便市民绿色出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公共承载能力。

(四)营造文明风尚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加大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严管力度,大力推进公益宣传载体出新,深入开展文明宣导、城管志愿者等活动,扩大社会参与度,营造人人讲文明的创建氛围。(王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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