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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140-06_A/2018-04270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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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4-27 | [ 公开日期 ] | 2018-04-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农机局补贴办认真学习省农机局印发的《2018年-2020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利用行风热线栏目、农机局微信公众号、购机补贴专线、农机局实地向农民朋友做好购机补贴政策变化宣传工作。
补贴变化:一是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补贴机具种类增加到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二是补贴对象进一步拓展,将补贴对象明确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一步细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三是取消户口限制。购机者不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只要在申请当地稳定从事农业生产,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就可以购机;四是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不再对补贴数量进行限制。年度内,农业生产个人每户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