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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召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会议
[ 索  引  号 ] 0138-06_A/2017-1121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21 [ 公开日期 ] 2017-11-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

召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11月17日上午,县畜牧局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会议县动检所全体人员、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无害化处理监管员、各收集点负责人、县瑞源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畜牧局局长李敬辉同志主持。畜牧局副局长赵运生同志就如何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部署

一是自查整改阶段:11月17日至11月26日,10天时间。由各收集中心按照文件要求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严格按照标准,对3月1日以来,病死猪收集照片、录像,进行认真检查,凡是胎生、无毛的病死猪,一律填写表格,单独上报,确保所有病死猪都符合补助要求。二是核查验收阶段:11月27日至12月6日,10天时间,由局成立联合小组,对各收集中心检查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特别要对3月1日以来收集到的病死猪照片、录像,结合各收集中心自查登记表,进行逐头核查比对。检查结束后,对外公示,确保没有一头不符合标准的病死猪纳入补助。

李敬辉同志就进一步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检查整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检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是一项政府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面广。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收集处理,不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威胁人畜安全、污染环境和地下水、流向老百姓餐桌等风险,还可能成为个别人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平台。二是要明确责任,把板子打在实处。明确从事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单位和个人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监管。要学会“痕迹管理”,认真做好工作日志和监管记录,做到有痕可循,有据可查。三是要狠抓落实。成立专门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整改督查组,对各乡镇无害化处理监管及病死动物收集工作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乡镇要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包抓监管方式,认真落实养殖场(小区)监管工作,做到监管无漏洞、无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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