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15-10_B/2017-1123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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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11-23 | [ 公开日期 ] | 2017-11-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违建整治的工作要求,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有力遏制违建新增势头,继续保持违建治理高压态势,11月23日上午,县违建整治办公室组织开展城区违建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城区内4起顶风进行违建、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
此次行动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郯城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交警大队、县公安局、县电视台等单位共同参与,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车辆13台,大型拆除机械1台,于上午7时集合,对檀都小区东北角清素小菜、商业广场私设楼梯、生产资料公司家属院、郯城街道十里社区4起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此次拆除的违建属于近期新增违法建设,前期,执法人员已经向违建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进行多次规劝,违建当事人无视法律法规,依然我行我素,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此次执法行动,措施有力,效果显著,在有效震慑了违建乱象的同时,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改善了城区市容市貌,向群众传递了县委县政府治理违建只会更严不会放松的鲜明态度。
我县紧紧围绕省、市违建整治工作部署,全力做好违建治理各项工作,推行“自拆-助拆-集中攻坚”三步工作法,积极引导群众自拆,减少损失,对于拒不执行限期拆除要求的果断采取措施,始终保持违法建设“零容忍”态度。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违建治理工作要求,不断加大违建整治力度,确保全面打赢违建治理攻坚战。